此后有谁对我说枪骑兵的任何坏处比如说不喜欢它屁股上三角形的灯头上出风口什么的,我都能上去和他决斗,一直到此人看到枪骑兵的屁股觉得顺眼为止。
然后和几个朋友从吃饭的地方去往中央电视塔,途中要穿过半个三环。中央电视塔里面有一个卡丁车场,常年出入一些玩吉普车的家伙,开着到处漏风的北京吉普,并视排气管能喷出几个火星为人生最高目标和最大乐趣。
听了这些话我义愤填膺,半个礼拜以后便将此人抛弃。此人可能在那个时候终于发现虽然仍旧是三菱的跑车,但是总比街上桑塔那出去有面子多了,于是死不肯分手,害我在北京躲了一个多月,提心吊胆回去以后不幸发现此人早就已经有了新男朋友,不禁感到难过。
四天以后我在路上遇见这辆车,那人开得飞快,在内道超车的时候外侧的车突然要靠边停车,那小子就要撞上去了。此时我的心情十分紧张,不禁大叫一声:撞!
当我们都在迷迷糊糊的时候,老夏已经建立了他的人生目标,就是要做中国走私汽车的老大。而老夏的飙车生涯也已走向辉煌,在阿超的带领下,老夏一旦出场就必赢无疑,原因非常奇怪,可能对手真以为老夏很快,所以一旦被他超前就失去信心。他在和人飙车上赢了一共两万多块钱,因为每场车队获胜以后对方车队要输掉人家一千,所以阿超一次又给了老夏五千。这样老夏自然成为学院首富,从此身边女孩不断,从此不曾单身,并且在外面租了两套房子给两个女朋友住,而他的车也新改了钢吼火花塞蘑菇头氮气避震加速管,头发留得刘欢长,俨然一个愤青。
第二天中午一凡打我电话说他在楼下,我马上下去,看见一部灰色的奥迪TT,马上上去恭喜他梦想成真。我坐在他的车上绕了北京城很久终于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大家吃了一个中饭,互相说了几句吹捧的话,并且互相表示真想活得像对方一样,然后在买单的时候大家争执半个钟头有余,一凡开车将我送到北京饭店贵宾楼,我们握手依依惜别,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过面。
我喜欢车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赛车这个东西快就是快,慢就是慢,不像所谓的文艺圈,说人的欣赏水平不一样,所以不分好坏。其实文学这个东西好坏一看就能知道,我认识的一些人遣词造句都还停留在未成年人阶段,愣说是一种风格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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